金融監管總局廈門監管局:購買投資型保險勿“望文生義”、盲目跟風

2024-05-21 10:02:52 北京商報 

  北京商報訊(記者 李秀梅)5月20日,金融監管總局廈門監管局發布關于理性購買投資型保險的風險提示指出,近年來,投資型保險成為很多消費者的投保選擇。投資型保險,是指具有保障和投資雙重功能的保險產品,多指人身保險投資型保險。當前,保險市場上常見的投資型保險有年金險、分紅險、萬能險、增額終身壽險、投資連結險等,一般都具備身故保障功能,各產品存在一定的特色差異。

  對于年金險,現金價值隨著保單年度的增加按一定的比例增長,繳費至一定年齡將按照約定的頻率領取固定的金額,直至保障期限結束。

  對于分紅險,投保人除了可以得到保單約定的保證利益外,還可以通過紅利分配的形式分享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果,但收益是不確定的,更多地取決于保險公司分紅產品的經營狀況,紅利領取方式一般有現金領取、累積生息、抵交保費、購買交清增額保險等。

  對于萬能險,客戶能夠明確看到保險公司為投保人建立的保單帳戶內資金收入和支出情況,享有最低保證利率,結算利率超過最低保證利率的部分是不確定的。

  對于增額終身壽險,其基本保險金額設計為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增長,隨著時間的推移,保單的保障額度會不斷提高,現金價值一般也會隨著時間逐年增長。

  對于投資連結險,除保險保障外,投保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和投資偏好,在保險公司提供的多個投資賬戶之間進行資金分配和轉換,投保人投資收益根據所選擇投資賬戶自負盈虧。

  為保護廣大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金融監管總局廈門監管局提示廣大金融消費者,根據自身需求及風險承受能力,理性選擇合適的投資型保險產品。

  一是不輕聽輕信,認真閱讀保險條款。投資型保險本質上仍屬于保險產品,不能將其與銀行存款、基金、證券等產品進行片面對比。對于“3%固定增長”等常見的宣傳詞,要嚴格區分是保額還是現金價值增長,防范銷售誤導。關于保障范圍、收益情況等,消費者均需以合同條款中的保險責任為準,切勿“望文生義”。

  二是不忽視風險,正確理解產品風險。購買投資型保險產品并非沒有風險,尤其產品類型不同,對應的風險也不同,市場環境、保險公司的經營投資狀況、消費者的持續繳費能力都可能影響產品收益。此外,對于投保人來說,保險產品本身的免責條款、猶豫期后的退保損失一定程度上也都構成了投資型保險產品的風險。

  三是不盲目跟風,理性購買合適的產品。消費者應根據實際需求、自身經濟情況和風險承受能力,從正規渠道購買投資型保險產品。該類保險產品保障功能相對傳統保險產品較弱,一般需要長時間繳納相對較高的保費,更建議具有長期資金規劃和穩定收入的人群予以考慮。

(責任編輯:劉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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